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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高考各批次分数线是各批次院校招生时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那么关于2023年北京市高考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呢?以下是小编准备的一些2023年北京市高考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2023年北京各批次录取分数线整理汇总
本科 | 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448分 |
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 527分 | |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336分 | |
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390分 | |
(体育成绩60分) | ||
专科 | 普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120分 |
(语数外三科总分) | ||
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84分 | |
(语数外三科总分) | ||
高职单招 | 高职单考单招分数线 | 120分 |
(语数外三科总分) | ||
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专业分数线 | 84分 | |
(语数外三科总分) |
北京2024高考采用全国几卷
2024北京高考不是全国一卷,北京高考使用的是自主命题卷。
因为2024年高考还没有开始,根据2023年高考的情况可知,该市实行的是新高考3+3模式,不分文理科,不使用全国统一高考试卷,所有科目全部自主命题,经济水平发展较好,教育资源集中且教育水平在全国领先,全部自主命题,难度相对较小,难度的梯度把握比较好,试题的区分度比较高。
2024北京市大学名单一览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城市 | 层次 | 备注 |
1 | 北京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2 | 中国人民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3 | 清华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4 | 北京交通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5 | 北京工业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7 | 北京理工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8 | 北京科技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9 | 北方工业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10 | 北京化工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11 | 北京工商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12 | 北京服装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13 | 北京邮电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14 | 北京印刷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15 | 北京建筑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16 |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17 |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18 | 中国农业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19 | 北京农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20 | 北京林业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21 | 北京协和医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22 | 首都医科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23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24 | 北京师范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25 | 首都师范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26 | 首都体育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27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28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29 | 北京语言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30 | 中国传媒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31 | 中央财经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32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33 | 北京物资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34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35 |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36 | 外交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37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38 | 国际关系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39 | 北京体育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40 | 中央音乐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41 | 中国音乐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42 | 中央美术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43 | 中央戏剧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44 | 中国戏曲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45 | 北京电影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46 | 北京舞蹈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47 | 中央民族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48 | 中国政法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49 | 华北电力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50 | 中华女子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51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52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53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54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55 | 北京联合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56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57 | 首钢工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58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59 | 北京警察学院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60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61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 北京 | 本科 | 公办 |
62 | 北京城市学院 | 北京 | 本科 | 民办 |
63 |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 北京 | 本科 | 民办 |
64 | 北京金融科技学院 | 北京 | 本科 | 民办 |
65 |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 北京 | 本科 | 民办 |
66 |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 北京 | 本科 | 民办 |
67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 北京 | 本科 | 民办 |
68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69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70 |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71 |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72 |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73 |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74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75 |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76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77 |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78 |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79 |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80 |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81 |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82 |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83 |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公办 |
84 |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北京 | 专科 | 民办 |
85 |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民办 |
86 |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民办 |
87 |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民办 |
88 |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 北京 | 专科 | 民办 |
89 |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民办 |
90 |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民办 |
91 |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民办 |
92 |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 | 北京 | 专科 | 民办 |
2024年北京高考加分项目: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20分给予照顾:
1.烈士子女考生。
考生将《烈士证明书》或《烈士光荣证》交由初中学校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将证书复印件交由区中招办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区中招办将汇总名单及证书复印件报考试院中招办;考试院中招办将各区汇总名单报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处审核。
2.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
1.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和伤残人民警察。
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资格审核分级进行,在京中央政法机关工作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局级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初审,合格后报所属中央政法机关人事部门复审;北京市政法系统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市级政法单位政治部初审,合格后报市委政法委员会进行复审。
属于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海关缉私局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本系统公安局初审,合格后报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复审。
2.见义勇为人员本人,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考生将《见义勇为人员证书》、《见义勇为人员残疾证》交由初中学校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将证书复印件交由区中招办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区中招办将汇总名单及证书复印件报考试院中招办;考试院中招办将各区汇总名单报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审核。
3.现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工作累计满5年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现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或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残疾军人;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
1.归侨(华侨)子女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考生持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学籍所在区侨办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2.台湾省籍考生。
考生将考生本人、考生父母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或台胞证)交由初中学校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将复印件交由区中招办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区中招办将汇总名单及复印件报考试院中招办;考试院中招办将各区汇总名单报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审核。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考生填写“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后,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申请表”各项信息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登录中招信息服务平台,录入考生转出地区等相关信息。学校将盖章的“申请表”、户口簿复印件汇总后上报本区中招办。各区中招办核对“申请表”信息与学校录入信息是否一致,核实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将本区“申请表”汇总后上报考试院中招办。市民委、市教委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考生需持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见附件2),到区中招办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五)加分和优先录取享受顺序
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待遇。
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二、享受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信息于5月28日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